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核定国家税务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央编办发„2010‟50号
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13省编办、农办、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试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遇到的体制障碍,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创造有利条件。
(未完,全文共1377字,当前显示4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