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学职称推荐细则
中学教师技术职称考评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教师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依据《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精神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现在职在岗公办教师;符合相应学段任职条件;现今任职期间无不良记录,继续教育无间断;曾任专职教师现任学校行政领导仍兼课;以教学为主兼搞行政,实验管理、电化教学、后勤服务、勤工俭学工作者。
二、任职条件:
符合以上《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填报自评材料及申报以原件为准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供评审。
三:考评要素及权重值:
(一)基础部分:
1:学历基础分值: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师2分,高中1分,以毕业证为准(非教育类不计分)。结业证下降一个位次。以现有最高学历计分。学历与申报参评专业技术学科一致。
2。教龄每年2分(计算实际教龄)。
3。任现职专业术职务每年1分。
(二)专业技能:
1、德:
①思德表现。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思想水平,法制观念,分好、中、差权重值为3分、2分、1分三个等次。
②师表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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