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学职称推荐细则
安阳市第一中学
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推荐办法实施细则
为创设公正、科学、合理的竞争环境,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安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的精神,依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推荐考核量化实施细则。
职称推荐参评人员排序依据量化分数确定,量化分数由考核推荐分数(占总分的80%)和综合评委会推荐分数(占总分的20%)构成。
参评人员量化总分计算办法:
总分=个人考核推荐分数×100×80%/参评者个人考核推荐分数中的最高分+综合评委会对个人打分×100×20%/评委会对参评人员中个人打的最高分
一、考核推荐分数
该考核细则总分为150分,内容为四项。任期考核(60分),获奖情况(40分),民主评议(30分),学校自定分值(20分)。
(一)任期考核:(60分)1.师德考核(5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我校学生评教很满意率平均值等于或超过80%积5分;等于或超过70%积4分;等于或超过50%积3分;等于或超过30%积2分;很满意率低于30%,满意率高于80%积1分。
2.基本条件考核(20分)。
1学历:本科学历积4分,研究生以上学历积6分。任现职年限:取得相应资格1分/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分/次。
3.绩效考核(35分)
周平均教时(不含辅导)17.5为标准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达到标准积2分,超过该标准2.5个教时加0.5分,依次类推,少于该标准2.5个教时减0.5分,依次类推。最低1.5分。教师兼职行政工作按达到标准教学工作量计算。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无工作失误,且班主任评教满意率不低于80%)满一学年积2分;连续3年积7分,在此基础上,连续满1年加3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或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含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积2分。
任现职以来在分校(外国语学校校区)工作(无工作失误,且评教满意率不低于80%)满一年积1分。
任现现职以来在奥班授课教师(限高考科目)满一年积1分。任现职以来所教毕业班级完成学校当年所定高考任务积2分/届。
(二)获奖情况:(40分)
1.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10分)(积分不累加,按高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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