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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三农的中流砥柱 金融战线的一面红旗

新时期金融服务“三农”的实践与探索

――以湖南农行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为例

曾昭才

引言

城乡发展失衡、差距日趋扩大是当前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这一矛盾在金融资源占有方面体现为:当大企业和中高端个人客户在享受现代商业银行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仍有部分农村地区的居民无法顺畅地获到存、取、汇等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如何尽快缩少城乡居民金融资源享有差距,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成为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重点、焦点和难点。近年来,学术界、监管部门对这一命题进行了研究探索,引入了“普惠金融”这一概念。部分涉农金融机构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通过增加在农村地区的投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偏远农村的金融覆盖面,构建能够有效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的普惠金融体系,从而满足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一、金融普惠的含义

“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作为一种理念创新,普惠金融于2005年由联合国在宣传小额信贷年时正式提出,2009年,联合国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启了“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项目。最初的普惠金融仅指对贫困人口的信贷支持,后来逐渐发展,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延伸扩充。普惠金融强调包容性,力争惠及所有人,尤其是那些传统金融所忽视的农村地区贫困群体。马九杰(2010)认为,“金融普惠”是指所有人都能够分享各种金融服务机会,有能力选用对自己最适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信贷、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支付与结算、储蓄和理财顾问、保险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社会阶层,在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方面是有差异的,某些弱势人群难以获得正常金融服务,被正规金融机构排挤在服务范围之外,面临着金融排斥。本文所讲普惠金融服务主要关注农村居民在银行账户开设和使用、支付与结算、储蓄等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方面的可获得性。

二、湖南农行在普惠金融服务方面的探索实践

2007年中央确定农业银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后,农行积极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新方法。这种大银行大规模介入“三农”金融服务的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一系列探索实践是银行参与普惠金融服务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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