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制度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会计算机操作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
2、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后,由各部门和服务中心共同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3、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具体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量确定。
4、窗口工作人员的在行为规范、纪律规范、项目办理规范接受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二、议事例会制度
1、街道服务中心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任务。
2、会议由综治办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每月组织综治干部学习、研究工作一次。
4、学习期间既学习业务素质,也可与总结、研究工作相结合。
5、通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
6、如遇突发事件,可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
三、首问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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