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大有奔头
强戒所大转型干警们有奔头
发布日期:2014/6/1811:04:00来源:辽宁法制报
张书序记者刘彬
王进局长(右)检查强戒所建设情况
今年4月28日,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自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劳教制度改革以来,原营口市劳教所按照省司法厅“人心不散、阵脚不乱、工作不断”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场所稳定工作。如今,被赋予了新职能的这支队伍,焕发出新的斗志。劳教所转型这一难题,在这里得到了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其中蕴藏的工作智慧值得借鉴。
·追溯·
营口市原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79年11月,前身是“营口市公安局强制劳动教育大队”,1983年7月更名为“营口市劳动教养院”,2004年更名为“营口市劳动教养管理所”,2013年4月加挂“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全所共有干警编制163人,实有干警102人,干警的平均年龄53.1岁,内设10个科室,6个大队,工人158名。现址位于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段,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可容纳劳教人员300名。按照营口市城市整体规划,正准备迁建新址,新建场所设计收容能力为500人。
如今,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里的干警们工作干劲十足。从刚刚得知劳教制度改革消息后的迷茫,到如今的坚定,用干警们的话来说,就是“有奔头”。
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统一部署,经营口市政府批准,2013年4月,营口市原劳动教养管理所加挂了“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这是劳教制度改革后,中央、省、市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全新的重要职能。
转型,从硬件到心灵
2013年8月,原劳教所内劳动教养人员按上级的要求,分期分批地解除了教养。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未发生任何上访等问题,圆满地完成了劳教人员的收关工作。没有出现因为劳教制度改革,劳教人员清空,场所管理出现空白而产生的干警精神懈怠、人心散乱的局面。全所干警精神抖擞,昂扬以待,准备迎接上级领导机关交给新的使命。
劳教所转型为强制戒毒所,绝不仅仅是换一块牌子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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