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东营区东城xx宾馆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内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宾馆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宾馆审查同意,报经宾馆领导批准,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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