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
门窗、幕墙施工中
与业主、监理、总包等有关单位的配合协调
1.与业主的配合
1)项目经理部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部全体人员确认“业主是上帝”“业主是老板”的观念,把工期的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让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并认真听取业主的建议,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施工,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标书及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5)接受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签发的变更、通知、指令性等,并认真履行承包单位的职责。
6)按时参加业主召开的例会或专题会,切实贯彻会议精神。
2、与监理的配合
1)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圆满地执行监理工程师的符合工程合同、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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