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护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国旗护卫队人员任用制度
1.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国旗护卫队,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国旗护卫队大队长确定考察人选,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半学期。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队长会议通过,上报院团委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国旗护卫队。国旗护卫队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队长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院团委老师审批;
6.国旗护卫队成员因一定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团委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注:对无故不服从队长协调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河南工程学院
院团委国旗护卫队
国旗护卫队日常制度
一、升降国旗制度:
每周一早晨6:40举行升旗仪式,周五下午降国旗(具体时间为下午5:30),遇重大节日、活动,也出勤升旗值勤时,必须按时到场,精神振作,动作准确有力。
二、会议制度:
坚持每月两次一次政治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班务会,检查,总结上一月的工作,并传达布置下月工作,发扬民主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国旗护卫队每周召开全体例会,时间定于每周日晚上7点,活动中心门口集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队长以上人员主持,会上各小队长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开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3.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4)对无故缺席,造成国旗护卫队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国旗护卫队处分;
(5)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国旗护卫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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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