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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难点概要

法理学重点、难点

【法理学简述】

一、法理学复习

法理学较为侧重的考点包括:

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

2、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

3、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4、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所以复习法理学一定要把握重点。

二、整理概念,弄清相互之间的区别

法理学为什么会如此之难,很大程度上就难在其概念上,一来概念多,二来概念很抽象,三来概念之间差别和联系容易混淆。而概念对于理解法理学,理解部门法和对付司考又相当重要,所以,考生有必要认真复习。

三、知识点需要掌握的具体内容

法的起源各各学派的观点、代表人物

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本质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法的阶级性

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法的客观性

法的要素法的规则、法的原则、法的概念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单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调整性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性的法律规范

绝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和相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强行性的法律规范和任意性的法律规范

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或功能。

1、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2、社会作用

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阶级统治的工具

法的历史类型

所谓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凡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具有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就属于同一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变动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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