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九届党委报告的决议
(2007年6月9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批准陈建国同志代表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自治区九届党委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来宁夏考察的重要讲话,反映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符合宁夏的发展实际,是指导我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文件。
大会赞成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大会认为,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宁夏的重要讲话,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宝贵机遇,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完成了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大会对自治区第九届党委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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