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单位消防标识标准化设置指导意见
附件1:
社会单位消防标识标准化设置指导意见
消防标识分为消防安全布局标识、消防设施、器材标识、消防安全疏散标识、重点部位警示标识、危险场所警示标识共五种。
一、消防安全布局标识
(一)设置要求
1.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或者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等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其他单位可在门口、消防办公室等场所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
2.总平面布局标识应标明单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建筑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设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还应标明专职消防队及车辆位置、特殊灭火剂储存位置及储量等内容。
3.单位专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标识,标明“消防车道”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4.单位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宜设置防火间距标识,标明“防火间距”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5.对多层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设施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二)设置标准
1.总平面布局标识
设置位置。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等醒目位置,且材料采用荧光膜。
标识规格。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标识设置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标识设置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楼层布局标识设置面积不应小于0.35平方米。(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总平面布局图例:
2.消防车道标识
标识内容。“消防车道,严禁占用”字样。
设置位置。消防车道地面上或临近建筑相临的墙面上,应与消防车道同宽,材料采用荧光漆涂刷。(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消防车道标识图例:
3.防火间距标识
标识内容:“此处×米内为防火间距,严禁占用”字样。设置位置:与临近建筑相临的墙面或地面上,应与防火间距同宽,材料采用荧光漆涂刷。(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防火间距标识图例:
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一)设置要求1.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主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通讯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和操作使用标识。
3.自动喷水灭火及室内消火栓系统中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气压泵、湿式报警阀、预作用阀、干式阀、干湿两用阀、雨淋阀、减压阀组、喷头、消防管道、消防泵、喷淋泵、控制柜、稳压泵、增压泵、水喷淋末端放水装置、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喉、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和操作使用标识;消防给水管道各阀门处设置明显启闭标识。
4.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的送风机、排烟机、送风口、排烟口、前室或合用前室、走廊、大厅排烟口、中庭排烟量、地下排烟口、送风管道、排烟管道、排烟防火阀、正压送风机、机械排烟风机等消防设施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和操作使用标识。
5.防火卷帘、防火门设施中的防火卷帘门、易熔合金、防火卷帘门的联动控制装置、电动防火门、钢制或木质防火门、挡烟垂壁等消防设施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应设置认知和操作使用标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并应在地面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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