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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付费型PPP辨析

政府购买服务与ppp相关法律法规

模式

二○一八年一月

(根据财政部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整理)

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1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库[2014]215号)„„„„„„„„„„„„„„„19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28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5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2231号)„„„„„„„„„„„„„„„62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74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93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10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112

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

财综[2014]9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我们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

2014年12月15日

1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未完,全文共19432字,当前显示14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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