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得以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协商民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对我国协商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升华和伟大创造,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未完,全文共1379字,当前显示2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