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上海南阳商会会费管理办法
(草
案)2015年4月18日
一、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南阳商会(以下简称“南阳商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保障南阳商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南阳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南阳商会团体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团体会员会费减免,应由会员提出申请,秘书处审核,报理事会批准或追认。南阳商会暂不收取个人会员会费。
三、南阳商会对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
四、南阳商会各级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1、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每年1,000元;
2、理事单位会费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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