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榆次区党代表工作室制度(试行)5则范文
榆次区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党代表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拓宽社情民意收集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经常性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室是党代表知民情、解民忧、谋发展、促和谐,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平台,其活动要在区党员代表联络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
工作室的设置和职能
第三条
党代表工作室一般以代表团为单位,分别设在各乡镇、系统、工业园区和城区街道社区。
第四条
工作室要规范管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代表基本情况、形象照片、工作范围、履职承诺要公开醒目。
第五条党代表依托工作室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主要发挥以下职能作用: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党代会、区委的决议决定;
(二)接受并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调研视察、咨询和服务等活动;
(四)商讨提案、提议等事项;
(五)开展学习、培训与代表等活动。
第三章
(未完,全文共1433字,当前显示4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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