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职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职能职责
大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受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3、负责劳动保障法律社会监督机制的外部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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