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办发45号(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0‟10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区域
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虞山林场,常熟经济开发区、东南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3‟66号)、《常熟市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实施意见》(常发„2010‟12号)等相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居住向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进程,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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