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督查考核制度
督查考核制度
为适应行业改革的形势要求,确保上级局及县局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和目标考核工作,逐步实现督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上级局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局督查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县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督查考核范围
对全局所属各部门及市局(公司)驻含部门的营销二部、烟草便利店、财务委派室等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模式
督查方式实行“三级”督查具体为:
1、一级督查由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督查主体含所队)和卷烟营销部所属各部门组织实施。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组织人员对所属员工工作任务达成、工作质量、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月查辖区零售户数的10%,第二个月不重复,月度为所属员工考核打分。
2、综合办公室及各部门进行二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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