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督查考核制度
1、急救站应服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和统一管理,定期向指挥中心汇报工作,并接受指挥中心的督查和考核。
2、督查的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收费制度、病人及家属投诉落实情况,应急反应速度,即:接处警时间、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
3、精神风貌及医德医风的督查,如工作期间是否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挂牌服务,是否索要和收受钱物;“院前救护记录”和“出车单”填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资料维护是否及时等。
4、严格考核检查。上述内容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考核,作为急救站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和内容,考核采取不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平时不定期考核成绩占50%,年终考核成绩占50%)。
附2急救站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综合管理30分
1、领导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急救站制度》。(6分)检查一项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扣(2-6)分。
2、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积极参加指挥中心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月召开一次急救工作例会;按时上报医疗急救质量信息月报表;严格遵守急救站的考勤制度。(4分)
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及报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质量信息月报表一次不报的扣0.5分。
3、急救站使用统一名称,急救车统一标志符号,统一编号,服从统一调度;急救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牌,使用文明用语。(10分)
检查工作中一项未执行者扣(1-2)分。
4、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工作人员之间能相互团结,各急救站之间配合良好。(7分)
部门间,急救站之间不协调,出现互相推诿现象一次扣1分。
5、保持急救站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急救车干净,整洁。(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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