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是指学生班级党支部和班委召开的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制订党支部与班级会议议事规则目的是为了完善学院学生管理体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学院班级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保证学院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议事成员
1.全体班级党支部委员和班级成员;
2.特殊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二、议事时间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级会议议事的形式为学生党支部大会和班级支委会,实行年度定期会议(每两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三、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工作的文件、指示和精神,贯彻学院党委的重要步骤及决策。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加强班级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
3.班长主持班委会议,逐条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全体同学各抒己见,宣传委员把学生发言内容进行记录,记录要规范。
4.研究班级和党支部年度发展规划,学期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5.推荐和讨论班级新学生入党的考察、培养、确定等工作。
6.讨论班级重大经费开支及审议班级各类经费使用情况。
7.审议讨论班级各类先进名单。
8.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
9.其它一些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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