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临时用工招用的安全要求
1.1临时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
1.2雇佣临时用工部门,都应有雇佣手续,填写临时用工登记,做到公司、部门、班组一致。
1.3在生产活动中要严格控制计划外的临时用工,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拒绝招用。
2、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
2.1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入厂后,首先由安环办负责,对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厂纪、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到合格证上,并计入安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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