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学院党政领导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政领导工作,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工作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党政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三条学校党政领导的组成是。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校级干部。

第二章学校党政领导的职权职责

第四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和校长必须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党委书记全面主持校党委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负责书记委托的其他专项事务;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于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并提请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第六条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独立负责地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负责校长委托的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事务;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提请校长解决或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

第七条学校党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处理分管工作或出差、出访等原因不在校期间,可委托授权其他校领导代行其相关职责。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八条学校党政领导工作的会议包括。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班子碰头会议和校领导专项工作协调会议。

第九条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实施。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两周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上午进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按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校党政联席会议是校党政领导统一思想、沟通情况、讨论工作的一种议事形式,不定期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对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认识、通报交流工作、讨论研究专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校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校领导到会方可举行。党政办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未完,全文共3347字,当前显示10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