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党员权利
第十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答。简称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2后合同义务
答。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在学理上称为后合同义务。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答:第
一、基于当事人的意见
第二、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
第三、基于法律直接规定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
答:第
一、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债权人不在享有债权,债务人不在负担债务。第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及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它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第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反还给债务人,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
第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清偿的概念
答。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6代为清偿的概念
答:代位清偿是指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7清偿的抵充的概念
答: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8清偿的法律适用
答;清偿为发生私法上效果的合法行为,应为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不当然的适用于清偿,只是在其性质所允许的范围内准用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
9代为清偿的效力
答:第
一、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考察
第二、从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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