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买卖的营业税处理5篇
商品买卖合同
买方:美国粮食进出口有限公司卖方:中国上海外贸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中国芝麻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水分最高8%,杂质最高2%,含油量(湿态、乙醚浸出物)以52%为基础。如实际装运货物的含油量每增减1%,价格应该相应增减1%,不足整数部分,按比例计算。
第三条商品数量
2000吨,以毛作净,卖方可比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溢装或短装5%,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第四条商品价格
每吨100美元fob上海含5%佣金
第五条商品包装
铁桶装,每桶净重25公斤
第六条交货方式
1.至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装运。
2.装运港:上海,目的港:伦敦。
第七条货款支付
买方应通过卖方所接受的银行与装运期前20天开立并送达卖方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后15天在中国议付。
第八条商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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