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抗菌药临床应用原则》、《护士管理办法》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内涵建设,质量内涵建设,服务内涵建设),严肃院纪院规,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一、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检讨
2、罚款:5-2000元
3、下岗学习、终止聘用、辞退
4、其他
二、奖励条款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3、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5、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6、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7、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8、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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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功效者。
二、惩罚条款
第一部份核心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牢记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临床科室务要特别注意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点提到的首诊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临床工作核心制度。对不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处罚。
第二部份工作质量考核
一、临床部门
1、要求门诊医师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做到病人“三明白”(明白诊断,明白治疗原则,明白支付的医疗费用)。
2、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体征,适当运用医院现有设备作好辅助检查,力求诊断准确,处理得当,治疗效果好。忌“冷、硬、粗、推、拖”。严格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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