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中第二部分 - 副本
关于农业的论述如下: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臵,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目前我们国家在经济领域,还处在实践摸索的过程中。因此对于现实的互相联系并辩证统一的矛盾运动的整体,我们的具体实践的领导者虽然已经拥有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却缺乏对于现实本身的内部联系和发展方向的系统理解。因此,科学发展观其实就是领导和指导实践的领导者们对于现实本身的矛盾运动的一个被动的适应过程。主观的努力想通过互相矛盾的政策来保持事物的平衡,但是这努力使得自己陷入于形而上学的外在辩证法的尴尬境地。
正文: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论述,我们再进一步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一下我国的农业发展问题。
现实是。中国的农业发展已经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完全脱节,三者之间不是一种互相促进的关系,反而是一种被动的适应、甚至是不适应的过程。
城乡之间的对立,深层次的原因是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对立,是工业的社会化大生产与农业中的小农业生产的对立。在一个国家中,当小农业的生产方式还占主导地位,而农民还占大多数的时候,要谈论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谈论市场经济由于自己内在的矛盾,不仅促进资本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无产阶级的力量壮大就没有可靠的现实依据。这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国家,怎么可能说自己是比那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先进呢。国民生产总值只能说明这么多的人,可以生产出这么多的商品,但是这却不能改变一个国家仍然处在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上的现实。
如果说建国初期所实行的农业公社这种集体经营土地的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城市工业和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并且城乡严重对立基础上的一种在农业中实行集体协作生产方式的尝试,那么,脱离了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农业经营形式不仅因为城乡对立的固定使得这种共产主义的试验变成了一个形而上学的空想,而且在现实的实践中最终遭受到了失败。改革开放使得农业放弃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农业集体经营的形式,重新奠定了集体所有基础上统分结合的个人承包经营责任制,一种变相的个人所有制的经营方式。这是公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资料归个人使用的一种农业生产形式。农业中的这种生产经营形式显然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分工要求和生产力水平的,这就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热情,使得农村走在了改革开放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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