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8A在仪器校准中的应用
计量检定与仪器校准的区别
ddm各种方法学对监测设备没有提出具体的校验要求,vvm(v01)176条[1.1版第181条]也只是要求doe在w文案审查时确保相关监测的校验按照监测方法学和监测计划进行。
在ddm核查与核证过程当中,一些审查核定员时常向受审查核定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此中1个较着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划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餍足要求,而审查核定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力压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力压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分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掉。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
“在划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千分尺或标准事物所代表的值与相对于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千分尺的示值误差,或给不论什么标尺上的标记赋值;
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它计量特性;
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
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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