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费缓交申请
如何申请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获得法律救济,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最高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法律救助的规定。
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诉讼费的一段时间后再交纳。
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
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
(未完,全文共827字,当前显示2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