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者(医生)医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法治中国,是给人民的最大福利
罗卿
(2014年10月25日)
虽然已到深秋时节,但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却让许多人感受到,中国迎来了一个春天——法治的春天。
这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对新时期、新形式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思路和框架进行了全面论述。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是我们党在法治理论和法制建设体制上的重大创新。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的法律体系自古以来自成一派,历史悠久。在传统的法律文化中一直具有重人治、轻法治、重人情、轻是非、重公权、轻人权的特质,这些问题到现在仍未完全解决,在某些领域甚至大行其道。在如今这个高速发展的文明世界,尊重并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现代国家核心价值,已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原则,关于这一点,我们很晚才有认识,虽然我们的法律条文里早有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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