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游客投诉处理
游客投诉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处理游客投诉的目的,游客投诉各类内容的具体处理要求,对投诉的分类,对游客投诉类型的分析。
职责:
1、旅行社任何一级员工接到游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必须认真对待,员工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或逐级报告)部门上级。
2、日间游客投诉由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做记录,及时填写《游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旅行社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如果游客未接受旅行社的处理意见,旅行社要将情况及时上报旅行社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协同负责处理。
3、夜间、周日和节假日游客投诉,旅行社当值最高负责人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旅行社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与旅行社负责人联系,直至问题解决。夜间投诉原则上由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并填写《游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旅行社相关部门。
4、相关部门应根据《游客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旅行社经理直至问题解决,并在投诉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
5、对旅行社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游客投诉,由旅行社总经理及分管的部门经理亲自主持处理。
6、《游客投诉记录表》由旅行社存档,并按照旅行社档案制度,于年末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管理内容:
1、目的。在处理各种游客投诉时,保持冷静、耐心、微笑,采取果断、灵活而又令游客乐意接受的方式,妥善、及时的解决游客投诉,在不损害旅行社利益的前提下,既让游客感觉到旅行社的真诚,也让游客觉得在旅行社内受到重视,变不满意为满意,从而争取更多的回头客,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游客投诉各类内容处理:
(1)对服务态度的投诉
游客对导游服务态度的投诉主要包括。粗鲁的语言、不负责任的答复或行为,冷冰冰的态度,若无其事、爱理不理的接待方式,过分的热情,待客不主动,不热情,不注意语言修养,冲撞客人,挖苦、辱骂游客。
(2)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游客对服务质量的投诉一般包括。导游没有按客人要求提供服务,不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忘记或搞错了游客交代办理的事情,损坏、遗失游客的物品等。
(3)对异常事件的投诉
所带团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食品安全、人身意外、物品丢失损毁等等情况引起的投诉,要求导游人员尽量在力所能及地范围内帮助解决,作好解释工作、协调工作、善后处理工作。
3、投诉的分类:
(1)有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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