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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报告

关于我市静态停车状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地狭人稠,流量集中,交通密度大等不良状况使得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区停车难、车辆乱停放的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了解我市停车现状,尽早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城市停车环境,为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做出贡献,按照交管局领导的指示,近期对南昌市的停车状况、问题进行了一次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对策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市停车管理现状

截至2008年7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92830辆(包括汽车227050辆、摩托车157177辆),且每年正以近20%的速度增长。南昌市城区停车设施主要由路内临时停车点、建筑配建停车场、路外停车场组成,目前共有停车泊位88138个(2007年停车泊位74304个)。

1、路内临时停车点

我市共有道路521条,道路长度523276米,其中在120条道路上设置了466处停车点,共有8432个停放泊位,其中小车泊位7462个、摩托车泊位970个。路内临时停车场中,占用人行道停车有220处,占用车行道停车有220处,占用广场、空地停车有27处。

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丰富停车管理模式,分别在叠山路、象山北路、苏圃路共设置了咪表停车泊位206个,其中苏圃路94个、象山北路36个、叠山路76个。

2、建筑配建停车场

共有765个停车场(不包括已改变使用性质的停车场),停车泊位70432个。

3、路外停车场(含客运、货运、单位院内停车场)共有106个,停车泊位9068个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规政策方面

1、法制手段滞后。目前,南昌市还没有制定适应当前形势的地方性停车停车政策与法规,造成我市停车场(点)职能不清、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停放管理的力度和效果。

2、停车管理产业化发展缓慢。有关停车产业发展政策思路不清晰,文件出台不充分,优惠条件还不明确,社会化投资不大,致使院内停车能力正逐步萎缩,停车场使用率低,形成目前“以路边停车为主,部分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被挪用、挤占,多数院内停车场未对社会放开经营”的落后局面。

(二)规划方面

3、配建标准较低。目前,我市2004年实行的《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新建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分为二类区域,即一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6-1个泊位;二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3个泊位;文化娱乐场所每100平方米建筑,机动车不少于0.5至0.6个泊位。这个标准内容比较单一,设施类别细化不足,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停车发展要求。

4、许多建筑、单位无配建停车场。由于缺少相应措施手段,大(中)型建筑特别是商场、酒家、娱乐中心、医院等重大交通吸引源和发散源,在无配套院内停车场或配建停车场不达标准的情况下开始营业,致使办事、用餐、购物、就医等车辆全部占用道路停车,将停车等问题都转嫁到政府部门来解决,破坏了城市交通的整体规划,增加了政府的经济负担,加重了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压力。

5、配建停车场被挪作它用。由于执行法规不到位,部分商家或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致使有些配建停车场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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