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新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高金平著
知识点
一、研究开发费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一、研究开发费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以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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