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合集五篇]
房屋权属登记名词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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