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应用型科研机
【发布单位】
82802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0]61号【发布日期】
2000-06-14【生效日期】
2000-06-1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应用型
科研机构和农业类改革试点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0〕61号2000年6月14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科技厅、经贸委、编办、财政厅、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应用型科研机构和农业类改革试点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自治区属16个转制科研机构名单
关于应用型科研机构和农业类改革
试点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自治区科技厅经贸委编办财政厅计委
劳动保障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0年六月七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0〕36号),现就自治区属16个应用型科研机构和农业类改革试点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一、主要任务
(一)16个应用型科研机构和农业类改革试点科研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一律在2000年6月30日前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不再使用事业编制,从2000年7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运行。
二、
二、实施办法
(二)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时,要进行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对有争议的产权要进行产权界定。在对国有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作评估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科研机构整建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须经原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其资产处置、股权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需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改制设立的审批文件;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
5.股东的姓名、住所;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注册名称可用原科研机构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或用符合登记规定的其它名称。
(三)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后,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人事、工资、职称、经营管理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要加强技术创新。内部可以建立技术中心或与区内外高校、企业集团共同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保持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四)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后应执行相应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可按国家有关法规自主决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不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干部职务聘任制,有条件的可以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实行内部有效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评聘制,对现有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可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为中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五)科研机构进入企业后,可作为企业的技术中心、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该企业拥有对科研机构的人事管理权、资产经营权;企业承担科研机构原有的债权债务。进入国有独资企业或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科研机构原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所进企业,具体划转手续按宁国资企发〔1999〕127号文件规定办理。若进入民营企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需经评估后作为国有资产投资或转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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