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协议
项目名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
项目委托方(甲方)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承担方(乙方)
为确保200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保障项目的专项经费的合理支出,经双方协商,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工作事项
1、科学制定乙方辖区内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计划;
2、按工作计划做好乙方辖区内标志的宣传、推广和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并协调本辖区内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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