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
【发布单位】
81909
【发布文号】
深国资办[2002]13号【发布日期】
2002-01-18【生效日期】
2002-01-2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程序规定》的通知
(2002年1月18日深国资办[2002]13号)
为了加强对市、区属国有企业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活动的管理,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我办制定了《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程序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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