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日期总结(目前最全)[推荐]
3个工作日: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个工作日: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一般按3-5天日零星开支核定现金使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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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5日:
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零星开支核定边远地区的库存现金。
30日: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的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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