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现就备选项目征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申报项目将通过视频答辩、专家咨询、方案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从中择优确定2013年度计划备选项目,并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征集类别主要有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前沿技术研究类
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推荐主体及推荐限额推荐主体分为以下几类:
(1)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
(4)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和转制院所的中央企业;
(5)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6)经科技部批准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其他相关单位。
各推荐主体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高新领域的推荐限额详见附表。社发领域限定社发领域的相关单位,不限推荐限额。农村领域具体推荐主体及其推荐名额已另行会议通知。
三、申报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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