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申请炸材)
交接登记班制度
一、药库工必须在库内交接班,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二、交接班时,应将本班药、管支领、退还情况向下一班详细交待清楚。
三、认真清理帐、卡、物,做到三对口。帐、卡、物不符时,必须及时向队、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四、交接班前,应将库内的管、药和所用工具清点一遍,并码放整洁。
五、交接班前必须把库内卫生清扫一次,做到整洁卫生。
六、若当班存在的工作问题,应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留有文字记录。
七、凡交接班人员未按上述六条规定执行,接班人有权不予接班,并视情况对交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守库巡查登记制度
一、药库队长必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二、对所属药库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回检查,重点药库相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并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
三、认真检查日、旬、月报表,帐、卡、物对口情况,管、药分装情况,交接班情况。
四、巡回检查时间,班次应合理搭配,灵活掌握,三班巡回检查,次数尽可能相等,切实加强四点班、零点班的检查工作。
五、重点加强节日巡回检查,也可以同公安部门一起进行,凡发现有违反规定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队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带领全队职工搞好火工品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防范制度
一、为了保障炸药库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四、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五、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驶入护堤内;
六、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七、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八、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九、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十、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十
一、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5、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米;
十二、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个库总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储量;
(未完,全文共3362字,当前显示10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