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卫生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1
张北县卫生局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对县直卫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廉政谈话分工
1.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党组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2.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与分管单位副职、分管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与分管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4.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二、廉政谈话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卫生局决策部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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