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制定本规定。
2、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作业队负责人提出更换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4、对于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班组负责人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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