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资料
1、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企业内部设立,由企业工会成员和企业代表组成;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大部分村委会、居委会、基层司法所都依法设有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主要包括各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原劳动所)。
2、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劳动者应当向哪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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