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党政干部在住房方面不正之风的通知
【发布单位】
81202
【发布文号】
皖发[1990]28号【发布日期】
1990-11-26【生效日期】
1990-11-2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
党政干部在住房方面不正之风的通知
(1990年11月26日皖发〔1990〕28号)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清理和纠正党政干部在位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违法违纪建私房。违反规定,多占土地,挤占国家资金贷款,损公肥私,侵占国家、集体利益,还有的建房以后,出租、转卖。二是超标准、超面积,多占住房。三是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用公款建造成购买超标准、超面积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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