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规定
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专项资质申报评定管理规定
中国音响行业协会
2010.6
-13.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专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5.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8年以上从业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此外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内的工程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至少有一项以上工程属于专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1.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的专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质量合格且每项工程项目均有验收报告;
2.承担过4项合同金额小于500万元且大于等于300万元的专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质量合格且每项工程项目均有验收报告。
(四)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1.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及检测设备;
2.企业具有对相应工程的深化设计能力。
3.企业必须设有维修维护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的维修站,并有至少三年的维修记录。
4.企业必须具有近年完成工程的技术档案。
(五)企业设备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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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