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号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项目(ap)
行政检查项目:民用机场-航空油料供应企业安全管理[14/17]
【检查内容】
航空油料储存必须具备的条件(1/10)【检查标准】
一、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设施和储存方式。
二、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检查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处理依据】
暂缺。
【检查内容】
经营销售许可制度(2/10)【检查标准】
航空油料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航空油料。
【检查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处理依据】
暂缺。
【检查内容】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3/10)【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储运、检测并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注油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或经其书面授权从事上述活动的组织或机构,根据ccar-55的要求取得民航当局颁发的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ccar-55)第六条。【处理依据】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ccar-55)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603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
○违反ccar-55的规定,超出批准书项目单或批准函项目单的范围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及油料检测服务的,局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检查内容】
安全设施设备(4/10)【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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