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使用管理制度
附件1:
xx学院
关于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我院将对横幅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等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横幅(标语)管理
1、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以下横幅(标语):国家法定节假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横幅(标语);运动场护栏外围、篮球场(东、西)护栏外围、综合服务中心(东、西)可以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学校南大门、西大门、教学楼、实训楼等主要公共区域可以悬挂的横幅(标语)须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
2、各部门在校内开展宣传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栏海报幅时,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先填写《xx学院宣传横幅(标语)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申报表》(附件2),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悬挂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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