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国道315线新长征大桥至(精)
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跟踪审计年度工作总结
县委、县政府:
为加强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下普路)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促进项目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剑审基通[2013]22号、160号《县审计局对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第一标段和第
二、三标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我局分别于2013年3月5日、2013年11月19日派出审计组,组织并委托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京都君益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震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造价事务所对正在实施的下普路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省段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
跟踪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以审促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制发了《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介入,积极参与工程相关会议、项目隐蔽工程、项目变更等工作,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及时、准确地对涉及工程量和价格的经济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计量,为竣工结算审计做实基础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下普路于2012年7月2日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2]602号《关于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批复内容如下:
1、批复路线方案。起于剑阁下寺镇三江口,接国道108线,经两河口、凉水沟电站、凉水沟水库、大吊岩、剑雄水库、土地老爷梁、弥家湾、母家湾、抄手铺乡、刘家河,止于普安镇三江口大桥,接国道108线。
2、批复建设规模及技术标段:项目路线全长约30.6公里,其中,剑阁县城至两河口段约1.3公里和弥家湾至抄手铺乡段约2.6公里为利用现有国道108线改造建设,其余路段约26.7公里为另选路线走廊新建。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起点剑阁新县城段约1.3公里采用20米路基宽度);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其他相关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值。”
(未完,全文共4528字,当前显示10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