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1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
申报要求
一、扶持范围和重点
淘汰老旧设备。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主要扶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工程、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提升装备水平等,包括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以“机器换人”为主要手段的技术改造,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机器人应用项目另文申报);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开展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支持优先购置和使用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且未获得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请单位申报的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
(未完,全文共1559字,当前显示5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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