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关于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普通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货运输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运输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汽车运输规则》(部颁9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内参与普货运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本规
定。
第二章业务受理
第三条根椐托运人的承运要求,由受托人员在托运单上正确填写
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联系方式、收发货人详细地址、起卸地、托运起运时间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条依照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对货
物装、卸起点和运输线路进行袜实地勘察,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与方案,在双方共同确认运费、费用结算方式、特约事项、违约责任等运输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后,实施运输前的调度工作。
第五条对大批量、大宗的运输业务,进行商务洽谈,了解货物规
格、重量、件数、核算报价及顾客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章运输、装、卸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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